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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实: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中国保险报 更新时间:2007-03-11
    本报讯【记者 李雪艳】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宿迁市市委书记张新实建议,应该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农民工也能享受到养老保险。 

  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民工超过1.5亿。张新实表示,以江苏省宿迁市为例,全市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常年保持在90万人以上,农闲时超过100万人。“由于没有建立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人回到家乡后的养老保障,只能依赖自己的积蓄或子女。”张新实说,“应该尽快修改劳动法或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和城镇劳动者享受平等的权利。”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农民工累计缴纳15年养老保险金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续接,也可将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张新实认为,这一规定实际执行起来很困难。因为农民工主要是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跨省区、跨市就业的多,具有短暂性和流动性特点,大多未参加养老保险,即使参加了养老保险也很少能够坚持15年以上。而且,按现行区域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跨省区市就业在当地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到另一地务工或返乡后只能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基金。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用被滞留在当地社保部门,给劳务输出的欠发达地区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和经济负担。 

  张新实建议,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应该尽快实行全国统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和管理,建立起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鉴于农民工务工时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相当一部分人很难达到累计缴纳15年的期限,应该实行分段计算、分级发放的灵活机制。同时,对那些拒绝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或故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业主和企业,实行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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