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39家“城镇全民医保”定点医院从7月1日起,必须设置统一的标志,设立医保窗口,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定点医院必须合理检查用药,每天告知费用。此次检查重点是:各定点医院服务设施准备情况,包括定点公示牌、服务承诺公示、服务窗口设置等;履行协议准备情况,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等;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准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