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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青岛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所辖的7个区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计划两三年内在全市推开,这在山东省属首次,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不多见。
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该市市政府今年重点要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该市经过大量调研,于日前通过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按照《办法》,青岛市除郊区五市外,所有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大学生、重度残疾人员、老年居民以及其他非专业人员,只要按要求参保,从今年10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这次保险一次性纳入人数达85万人,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城镇居民主要由财政给予补助,财政补助总金额达到7420万元,占总筹资的60%,保障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领先。为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该市还针对收缴单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出台了详细的处罚细则。
据悉,至此,青岛市内七区已经形成“全民医保”的格局,所辖的胶南等郊区五市也将在两三年内推开。
(孙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