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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姜堰市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其中43个小康示范村今年将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将在该区域实现。
今年年初,姜堰市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列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原则是“城乡统筹、低水平、广覆盖”,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设立缴费基数,所收保险费实行财政统管。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保险,市、镇补贴7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保险,市、镇补贴60%;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其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且均已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每人每月享受25元的养老金补贴;达到70周岁时,按规定每月的享受标准将提高到50元。
(王建进 赵晓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