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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地税部门统一征缴工伤保险费
来源:温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7-06-22

  日前,瓯海区出台措施,多管齐下,实施申报单位全员“打包”,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缴工伤保险费。

  近年来,瓯海区外来人口总量不断扩大,去年底共登记外口70万人,是常住人口的1.75倍。据统计,去年该区发生工伤事故案件664件,其中已参加工伤保险的17件,仅占工伤事故总数的2.6%。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瓯海区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该区规定,根据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的目标要求,由社保、地税部门以通知或公告的形式告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和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登记,如实申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人员名单和工资总额等。若没有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将转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社保、地税部门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一项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伤保险专项监察,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安监部门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在颁发许可证或者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前,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是否提供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暂停颁发许可证。

  

(董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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