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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去年职工月均工资3027元,增长7.29%
记者今早从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获悉,备受关注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省基数),已确定为2182元。该基数将适用于从7月1日开始的新社保年度,直接关系到全省超过1700万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上下限。
这是广东按照新养老保险制度,首次采用省基数,此前,相关缴费和待遇标准采用的是“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市基数)。
具体上下限是,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省基数300%的,以省基数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于省基数60%的,则以省基数的60%为缴费基数(部分欠发达市略有调整)。在此范围内,参保人按相应缴费费率,多缴多得。
又讯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和统计局正式公布:2006年度广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6321元,职工月平均工资3027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6770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64元。广州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7.29%。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广东实施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广州市的该指标决定了新社保年度广州市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及这四个险种的相关待遇标准,而对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等影响不大。
(马汉青 吴子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