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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铜陵市从2007年7月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55.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
目前,铜陵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00元,根据失业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据此,铜陵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其挂钩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相应调整,如此失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产住院的医疗补助金等。以后,铜陵市将建立政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
截至今年6月底,铜陵市已累计有3.8万多名失业人员先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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