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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除村干部后顾之忧,稳定村干部队伍,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安心基层、奉献农村的工作热情,城固县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试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制度。
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由基础部分、村集体提成部分、奖励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构成,其中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从村集体积累中按标准提取;村集体提成部分从村集体当年集体经济超额创收中按比例提取;个人缴纳部分从村干部每年工资中按比例提取。在资金积累上,采取实名实帐制,统一储存在乡镇农财服务中心进行集中管理,每人建立一个专用帐户,保证资金积累到人;在资金的管理上,采取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乡镇和村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挤占、挪用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在资金的运行上,采取阳光操作,乡镇农财服务中心每年对村干部个人核算的积累资金情况及时反馈各村,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村务公开栏逐人进行公开,让群众进行监督;在资金的监管上,由乡镇农财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计提标准提取和分配,县审计局和乡镇纪委每年对农财服务中心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帐目进行一次审计;在参保对象审批和保险购买上,采取“个人申请、组织审批、对外公示”的办法进行。同时,为确保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制度落到实处,要求各村不能因积累养老保险基金而降低创收任务,不能因购买养老保险而无原则变卖村集体财产,如确实需要变卖闲置资产时,要实行“一事一议”,并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赖相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