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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养老险即日起可以申办了。昨日,市社会保险局人士提醒用人单位,《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自本月起实施。这一保险具有强制性,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
农民工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市社会保险局人士介绍,缴费基数为农民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和农民工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0%、5%。其中,缴费基数的14%将记入农民工个人账户。以后,农民工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比照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
初步测算,一月收入1000元的农民工,自己每月拿50元,单位再承担100元。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后,就可每月领到约360元养老金,领取期限约15年。(记者杨娟)
1、力夫能否参保?
答:只要与本市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农村居民户口,男16—60岁、女16—55岁者,均可参保。户口不在重庆的外地民工,只要在重庆市内单位工作,都可要求单位办理。农民个体户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
但是,由于该险种主要针对各类单位的农民工,所以力夫等各类没有单位的进城农民,暂时无法参保。
2、农民进城干个体能否参险?
答:农民个体户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险。同时,个体老板必须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养老险。
3、按月领取养老金有何条件?
答: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80个月及其以上,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4、老张2010年满60岁。今年7月1日农民工养老险开始实施后,单位为他办理保险。他可否补缴险费,凑足180个月的缴费时限?
答:暂时不能。社保机构会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5、换了单位,养老险可否转移?
答:农民工参保后,在本市范围内流动的,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但不转移资金;流动到市外的,个人账户资金暂由社保经办机构保管,并按规定计息,待国家确定跨省转移办法后再办理。参保农民工转为本市城镇户口的,不能继续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移办法将另行制定。
工伤职业病医疗费封顶
为了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关部门将对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其中,三级医院(含市级职业病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000元/月,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00元/月,一级医院不得超过2000元/月。同时,每次门诊开药量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用药量。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规定:凡首次确诊为职业病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须在职业病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此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期满或终止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需继续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为了防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故意拖延治疗、重复用药等,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超过了上述标准(矽肺治疗一个疗程内最高不超过3500元)但确需治疗的,医疗机构须提供检查记录及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治疗。否则,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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