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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杭县兰溪镇黄潭村村民黄芳连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领到了11760元住院医疗费报销款;17日,临江镇镇东社区居民张志忠也领到了7100元住院医疗费报销款。一个是农民,一个是城镇居民,一张覆盖上杭城乡的医疗保障网让他们共同受益,解了燃眉之急。
“除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近两年,上杭还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无缝医保’,建起全面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上杭县医保管理中心主任蓝善文说。
前些年,上杭县48.18万人中,参加医保的还不到2.7万人。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一些刚富起来的农民和城镇非职工居民因病返贫。去年10月1日起,上杭实施新农合,农民每年只需交10元钱,就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保障,目前全县43万农村人口有近35万参合。
上杭还在龙岩率先确定新农合县外定点医院,参合农民在龙岩市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直接结算而不必再到管理中心报销。同时,诊疗项目、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完全相同。据统计,今年1至6月,该县共为7550人次参合农民提供住院补偿473万元。7月1日起,提高补偿标准,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400元降至300元,年最高封顶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从55%、40%、30%提高到70%、60%、40%。
在构筑医保体系的过程中,上杭发现了一个空白点——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没有起码的医疗保障。而在全国,这还没有成功的经验。
但是,医保不能落下一个人。经过充分调研,去年底,上杭县创造性地做出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参照新农合标准纳入医保体系,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凡有意愿的无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县财政补助10元,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革命五老人员、在乡重点优抚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及“五保”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个人应缴部分由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代缴。目前,全县已经有9558人参保,近80人得到了补偿,总金额4万多元。
蓝善文表示,目前,上杭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有新农合、非职工城镇居民也有了医保,覆盖城乡的“无缝医保”雏形已现。
(张杰 张锋育 张强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