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上午,范银妹等30名惠州市区居民,作为广东第一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喜滋滋地从副省长谢强华等省、市领导手中领到了参保证。从今年10月份起,他们将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个社保年度内最高可报销住院医保费5万元。
当天,广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仪式在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行。谢强华及省有关部门领导方潮贵、刘洪、刘友君、李朝明、林王平、廖新波和市领导黄业斌、李汝求、黄仕芳,来自全省各地级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
“我和老伴患有多种老年病,由于生活不宽裕又没医疗保险,怕增加子女的经济负担,很多时候都不敢上医院看病。”低保户陈福明因心情激动、声音有些哽咽地对记者说,“每人每年只要花上120元钱就能享受医保!有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好政策,在政府的帮助下,我家6口人第一时间全部参保,以后生病住院就不用再发愁了!”
“我省通过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为城镇就业人员和广大农民解决了医保问题。”谈到政策背景,谢强华说,“但由于缺乏应有的制度安排,广大城镇非就业居民、包括城镇的老年居民、学生儿童、城镇无业人员等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开展试点工作,标志着我省各类人群的医保都有了基本的制度安排,我省在实现‘让广东人民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选择湛江、揭阳、梅州、韶关、惠州、肇庆等6个城市为第一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这6个城市覆盖的城镇非就业居民达690万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划,我省将争取明年开展试点的城市达到80%,2009年在全省全面铺开,覆盖全省2100万城镇非就业居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汝求在谈到惠州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惠州计划在今年内实现40%的覆盖率,3年内实现全覆盖。目前,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已开始运行,参保的城镇居民将从今年10月份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李汝求说,城镇低保对象个人缴纳部分将由财政负担。
启动仪式结束后,随即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仕芳在会上介绍了惠州的经验和做法。
(孙晓说 胡红雯 李朝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