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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21日起,平山县36万余名参合农民再也不用为得了大病无钱医治发愁了。当天上午,平山县政府拨出109万余元专款,为参加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36万多农民投保了中国人寿保险的大额医疗保险。这种政府投保、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借助商业保险公司的资源优势,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模式,在省内尚属首例。参加启动仪式的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兰校表示,这种模式进一步丰富了新农合制度内涵,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在全市乃至全省带了个好头。
平山县自去年实施新农合以来,参合率达到了92.88%,此外,县民政部门还实施了优抚医疗、大病救助两项医疗保障制度,农民的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因为新农合的最高赔付上限只有2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也只有1万元,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的农民往往为看病背上巨额债务。
今年,平山县委、县政府经多次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最终协议规定: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起付线为6万元;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80%给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70%给付;参保农民家庭中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报销比例可提高5%。医疗总费用在6—30万元(含)的,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0万元;医疗总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封顶线为15万元。此次协议的签订,使得可报销药品比新农合多出一倍,达1400多种。
协议启动当日,王志强、齐建磊、田彦林3名参保农民率先领到了自己的保险金,合计19万余元。
(曹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