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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4050人员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灵活就业的”
申报时间:10月15日至11月20日
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来,为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减轻了经济负担,为了让每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够及时享受到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今年将再增加一次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上半年 “4050人员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灵活就业的” 已领到社会保险补贴银行卡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可在10月15日至11月20日向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报送申报材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费已缴到2007年12月份的方可申请)。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表
对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50人员中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灵活就业人员”,不论是已享受还是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仍按原规定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站,下半年为12月20日至次年1月10日。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下半年为次年1月11日至20日。 (王彬 韦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