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副主任洪梅介绍,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地税局联合下发《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开工手续前,应为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所有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