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振华乳业必须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 |
| 来源:嘉兴日报 更新时间:2007-11-07 |
10月29日,党报热线《声音》栏目刊登了嘉兴振华乳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张幼明的来信,反映该企业欠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年零九个月,造成他退休后不能全额领取养老金一事。经记者核实,振华乳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属实。企业为何欠缴?职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带着这些问题,昨天,记者走访了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地方税务局。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该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记者从市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缴费清单上看到,1999年5月至2006年9月期间,振华乳业断断续续地出现养老保险费欠缴记录。2006年10月以后,该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才正常起来。 为何欠缴?振华乳业人事科负责人的解释是,振华乳业的前身是嘉兴乳品厂,1998年改制。由于改制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企业为分流安置职工垫资较多,资金紧缺,并在2004年以后退休的企业职工中出现欠缴情况。目前,该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人数共有23名。 市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处的有关人员说,去年以来,他们陆续接到振华乳业职工举报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电话、信件。在地税部门的督促下,企业补缴了一部分。今年5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就振华乳业欠缴部分职工养老保险费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改制企业振华乳业必须补缴养老保险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缴费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据统计,今年初以来,市本级因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而缴纳的滞纳金“罚单”达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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