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今日发布,众多亮点件件关乎民生,“扩面”、“工资增长机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关键词将闪耀2008。
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全覆盖
2008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出台《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在全市全面建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年内,全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率确保60%以上,力争达到8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全体人员医疗保障全覆盖。
确保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
2008年,我市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办法,加大征缴、稽核和清欠工作力度,依法解决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参保不充分和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确保参保职工、实际缴费职工和基金收入同步持续快速增长,确保各类保障对象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年内,力争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职工净增7万人以上,总数达到85万人以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2万人、81万人、84万人和63.5万人以上,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续保农民58万人以上;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9亿元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3.5亿元以上、医疗保险费16亿元以上、失业保险费3.56亿元以上、工伤保险费1.3亿元、生育保险费9000万元以上,农村养老保险投保额4亿元以上。
建立新农保待遇调整机制
我市将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烟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考核,在所有县市区普遍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和待遇调整机制,调动适龄农民投保续保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和水平。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即征即保,妥善解决其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
建立工资决定及增长机制
为了让更多的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加快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监督调控机制,重点建立完善工资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指导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的方式,依法确定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的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国家积极的工资政策,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职工工资随效益增长而合理增长。
(林媛 任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