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4日,融安县城镇居民期盼已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既2007年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农村群众医有保障之后,该县城镇居民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的新政策了。以前只有有工作单位的人才能享受的医疗保险从此将惠及标志标志该县城乡广大群众。
笔者从当天的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这次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在融安就读的在校学生含在幼儿园的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职业高中和具有融安县城镇户籍的未满18周岁不在校儿童以及其他具有融安县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在参保对象中的低保居民、重度残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不用交钱即可参保,其他参保对象未成人的个人每年缴纳25元,财政补助55元;成年居民个人每年缴纳120元,财政补助60元。参保居民缴纳的参保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规定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最低起付标准和年300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在最低起付标准以下和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个人自新行承担,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可以享受到40%-70%不等的医疗费报销。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当天的动员大会。市医保中心主任邓伟,市医保科科长李谧到会指导工作,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忆画主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少安作动员讲话。动员会后,与会人员参加了在长安镇举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并参观了医保办理流程。
(曾晋 韦祖祠) |